七个月前从欧莱雅、加华资本融资7.09亿元(人民币,下同)后,郑春颖家族控制的自然堂全球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自然堂”)正将“接力棒”交给二级市场。公司近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自然堂拟在香港主板上市,募资用于加强销售渠道直接面向消费者模式(Direct to Consumer,简称“DTC”)建设、营销及品牌投入、产品研发等。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自然堂IPO前整体估值已达71.4亿元,其支撑逻辑在于“品牌认知度+喜马拉雅IP+喜默因成分”的三重组合,以及“悦己型”消费、美妆科技的宏大叙事。
目前,自然堂产品涵盖护肤品、彩妆品、面膜、男士护肤品、个人护理品。旗下拥有五大品牌,除旗舰品牌自然堂外还培育有珀芙研、美素、春夏、己出等多个品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品牌共提供554个库存单位(简称“SKU”),公司提供从日用保湿霜和精华液到敏感肌肤解决方案。按产品类别划分,护肤类产品是自然堂主要的收入来源。2023年至2025年,自然堂护肤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92亿元、40.29亿元和45.73亿元,占当期公司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6%、87.6%和86%。
分品牌来看,自然堂品牌是公司的旗舰品牌,该品牌于2001年由郑春颖在上海创立。根据商业咨询公司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以2024年零售额计算,自然堂是中国第二大国货化妆品品牌。招股书显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核心品牌自然堂对总收入的贡献率分别达95.9%、95.4%及95.3%。
事实上,自然堂品牌正面临国际巨头压制、国货头部崛起、细分赛道分流等挑战。欧莱雅、雅诗兰黛、宝洁等仍占据国内高端市场主导地位,珀莱雅、上美股份等国货龙头均已上市。此外,功能性护肤(贝泰妮)、医美级(巨子生物)、高端彩妆(毛戈平)等细分赛道都有公司占据山头。
或许正因如此,自然堂也加快了上市步伐。早在2023年9月,市场就曾传出自然堂母公司要赴美国上市,从公司股权架构的调整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但是,最终公司于2025年9月递交H股招股书,今年3月招股书失效,4月2日又重新递交了招股书,由华泰国际、瑞银集团(UBS)担任H股上市联席保荐人。
上市之前,自然堂还引入了欧莱雅、加华资本,合计融资7.09亿元。分析人士指出,自然堂引入欧莱雅具有“借船出海”与“估值背书”的双重逻辑:既想绑定全球巨头的技术、渠道、品牌资源实现跃迁,又想借其投资为IPO定价和投资者信心托底。另一投资人加华资本是中国消费领域知名PE,专注于大消费赛道投资。引入加华资本更多是纯财务投资逻辑——借其消费赛道IPO经验、机构资源网络和估值定价能力,为自然堂赴港上市铺路。这与引入欧莱雅的产业协同不同,加华的核心价值是“资本化加速器”。
招股书显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自然堂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4.42亿元、46.01亿元和53.18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3亿元、1.90亿元和3.51亿元。
商业咨询公司称,自然堂是中国第一家拥有酵母成分自主产权的国货化妆品公司,也是中国首家开展太空护肤研究项目的国货化妆品公司。为加强研发能力,公司设立了六大研发平台,包括消费者大数据洞察平台、东方皮肤科研平台、原料筛选开发平台、配方科技平台、包装开发平台、“六觉六性”测评平台。公司也保护性地探索喜马拉雅山脉的植物、矿物、冰川水、温泉水、微生物等自然资源,研发出专有成分。公司以微生物发酵技术研发的源于喜马拉雅菌株的“极地酵母喜默因”是公司的重磅研发成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喜默因已加入自然堂的67个产品配方,用于自然堂极地精华露、自然堂小紫瓶精华液等畅销产品中。此外,自然堂在微生物发酵技术、植物组织培养技术和植物冻干技术方面取得研发进展,开发出核心成分,例如蓝科雪、细梗蔷薇细胞团和茶冻干粉。
具体来看,自然堂的销售模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类。线上渠道包括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的在线直营门店及向在线零售商销售。公司的线下渠道包括化妆品店、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生活馆及药店,主要通过向经销商及线下零售商销售。从2025年起,公司进一步强化线下管道布局,在标杆购物中心开设自然堂自营旗舰店,以提高消费者覆盖面及品牌知名度。目前,公司在深圳、上海、武汉及重庆开设了四家旗舰店。
不过,自然堂主要收入均来自线上销售。财报显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自然堂线上渠道分别实现收入27.49亿元、31.62亿元和36.95亿元,占当期公司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1.9%、68.8%和69.5%,呈不断上升趋势。
自然堂称,公司主要通过天猫、抖音、京东、拼多多、快手、小红书、唯品会、美团、得物和微信视频号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在线直营门店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产品。2023年、2024年和2025年,自然堂分别经营40家、45家及57家直营在线门店,公司来自在线直营门店的收入分别为19.57亿元、24.36亿元和30.03亿元,分别占各期总收入的44.1%、53.0%及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