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以下简称《风格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持续投资策略应用指引(试行)》等多项规定,并修订了《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从“风格漂移”“过度抱团”到“公私兼任”“不当销售”,一系列新规针对当前公募市场存在的多个常见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公募行业生态有望进一步优化,投资者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护。
近年来,主题投资基金投资风格管理内部制度不完善、投资风格监督履职不充分等问题受到关注。最新出台的《风格指引》,就主题基金的适用范围、命名规范、投资风格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指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同时,设立了施行后的12个月作为完成整改前的“过渡期”。
加强风格库的管理与监督成为此次《风格指引》的核心监管方向。《风格指引》要求,主题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应以可识别或可量化的方式明确约定投资风格、投资范围、风格库入库标准,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投资风格库并进行严格管理。而基金托管人则需要对主题投资基金的风格库进行审核,确保风格库内证券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特定投资方向,并监督该基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资产投资于风格库内证券。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治理风格漂移的关键,在于从“软约束”变为“硬约束”。一连串制度设计,以“监测-预警-纠偏”闭环机制精准治理风格漂移。要求管理人设置偏离阈值并定期披露,使基金投资从“隐性漂移”变为“显性管控”。对普通投资者而言,“选基”的信息不对称也有所降低。(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