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数据领域国际合作试点在10地开展
2026-08-19     □记者 郭倩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18日从国家数据局获悉,我国正在推进数据领域国际合作试点,首批试点选择在上海,海南,福建福州、厦门、泉州,湖南长沙,广东广州、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西南宁等10个地方开展,初步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试点布局。

今年国家数据局启动了数据领域国际合作试点,旨在发挥地方先行先试的作用,在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规则对接、数据标准互认等方面,探索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益的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模式。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余英介绍,在试点组织过程中,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首先是统筹谋划、因地制宜。从数据基础设施、数据标准协议、国际合作载体、跨境服务生态、数字合作场景、沟通交流机制6个方面系统谋划了20项试点事项。试点地方立足本地实际,明确试点任务,实行“一地一策”精准对接。

其次是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试点工作紧密围绕制约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痛点难点卡点问题,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对接、标准互认、设施互联、数字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最后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国家数据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央地协同、地方主抓、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各试点地区所在省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地方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推进清单式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鼓励地理位置相近、功能互补的试点地方,形成共建共享国际合作平台,推动形成跨区域协同试点机制。”余英表示。

据悉,目前,各项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例如,上海侧重构建设施领先、规则互认、载体赋能、场景融合的国际数据合作新体系;海南自由贸易港侧重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数据服务等试点探索;福建福州侧重跨境电商、食品安全等领域数据跨境规则标准互认试点;湖南长沙侧重面向非洲的智慧医疗、智慧农业等合作。

(实习生贺景隆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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